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

根据工作需要,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、行政文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01

招聘计划

黑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,行政文员名。招聘计划详见《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、行政文员职位表》。

02

报名资格条件

(一)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
3.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年10月16日至年10月15日间出生);

4.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;

5.身体健康,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;
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;

2.曾被给予行政拘留、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;3.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

4.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;

5.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;

6.在其他单位兼职的;

7.统招、全日制在校学生;

8.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、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;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、辩护人,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;

9.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、行政文员情形的。

03

报名

1.报名方式。网上进行报名。报名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(网址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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