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、行政文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01
招聘计划
黑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,行政文员名。招聘计划详见《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、行政文员职位表》。
02
报名资格条件
(一)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3.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年10月16日至年10月15日间出生);
4.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;
5.身体健康,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;
2.曾被给予行政拘留、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;3.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
4.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;
5.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;
6.在其他单位兼职的;
7.统招、全日制在校学生;
8.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、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;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、辩护人,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;
9.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、行政文员情形的。
03
报名
1.报名方式。网上进行报名。报名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(网址: